2016年9月13日下午13:10左右,肥东公司抢修外委单位安徽鹏德公司在10KV南大街工业线#02杆(高低压同杆架设钢管塔)开展低压零线带电故障抢修工作。13:50,故障处理结束,鹏德公司作业人员卜X在下杆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经现场调查,该配电线路沿线架设了大量通信光缆,#02杆上挂有多个光缆线盘,光缆线路杂乱无章,卜X在下杆过程中未使用安全带保护,被悬挂光缆的钢绞线挂跘,脚踏空发生坠落,同时安全帽脱落,造成高坠死亡。
该起事故暴露出现场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,防高坠措施未得到严格执行。作业人员上下钢管塔时,因嫌麻烦未系安全带,违反了安规规定的“作业人员攀登杆塔时,不得失去安全保护”的要求,也暴露出配电杆塔上附挂通讯光缆等障碍物太多,严重影响了登杆作业安全,而作业人员未认识到此安全隐患,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。
为吸取该起事故以及陕西公司9.2人身坠落事故教训,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,强调以下措施和要求:
1、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,对妨碍登杆的障碍物进行清理或整理,制定跨越措施;对外挂的导线或金属障碍物,应先进行验电,确认无电,必须时加挂接地线。
2、高处作业应使用带有后备保护绳的安全带,正确佩戴安全帽。
3、攀登钢管塔或铁塔前,应检查爬梯或脚钉是否齐全牢固;攀爬过程采用围杆带和后备保护绳交替使用的方式,做到全过程安全防护。
4、作业人员高处移位时,手扶的构件应牢固,并且不得失去安全带或后备安全绳的保护。
5、监护人员应对高处作业进行全过程监护,提醒、指挥跨越障碍物或高处移位。
6、各单位应组织开展杆塔附挂物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对严重影响攀登的附挂物进行清除、整理,建议对附挂的通信光缆增设架设支架,要求需附挂光缆的单位一并实施,以彻底消除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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